丹东市技师学院2022年面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丹东市技师学院隶属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丹东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培训考核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满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202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四)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所学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所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八)已落实工作单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在校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考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 发布公告
通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tute.bysjy.com.cn/)、丹东市技师学院(www.ddjx.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2021年11月24日00:00起至11月 30日12:00止)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ddjsxyrsc@163.com 进行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扫描件;
6.个人简历(本人手写字500以内个人经历);
7.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
本次招聘要求诚信承诺参加报考。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技师学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本公告及本单位岗位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各项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电话告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4,具体试讲课题于面试前一天13:00,通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tute.bysjy.com.cn/)、丹东市技师学院(www.ddjx.cn)发布。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实际操作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当天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签约实行双向选择。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体检及考察
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丹东市技师学院官(www.ddjx.cn)上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签约、复审、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权。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中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八、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技师学院、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415-319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