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技师学院招聘数控实习指导教师拟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人社厅发[2019]9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相关精神,丹东市技师学院招聘体检、考察工作已经结束,现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本次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3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丹东市技师学院,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 丹东市技师学院 0415-3192207
通信地址: 丹东市技师学院(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51号)
邮政编码:118000
拟聘用人员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迟卓 丹东市技师学院 数控实习指导教师
丹东市技师学院
2022年3月3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现就技工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设置技工院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时,专业名称除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外,也可参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确定,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二、技工院校公开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三、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扩大技工院校选人用人视野,建设高素质技工院校教师队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