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5年度7月份考试公告
一、评价职业
序号 | 职业名称 | 评价级别 |
1 | 中式面点师 | 三级、五级 |
二、 时间安排:拟评价日期:2025年7月12日
评价地点:丹东市技师学院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1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3:30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的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五、报名所需材料
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和丹东市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咨询——技能认定。(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
六、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如下:
级 别 | 理论考试 | 技能考核 | 综合评审 | 合计 |
一级 | 50 | 370 | 200 | 620 |
二级 | 50 | 270 | 100 | 420 |
三级 | 50 | 250 | 300 | |
四级 | 50 | 190 | 240 | |
五级 | 50 | 140 | 190 |
七、证书发放:考试通过后60个工作日
八、证书查询: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全网联网信息(https://zscx.osta.org.cn)
咨询电话:3184851
丹东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5年度7月份考试公告
一、评价职业
序号 | 职业名称 | 评价级别 |
1 | 中式面点师 | 三级、五级 |
二、 时间安排:拟评价日期:2025年7月12日
评价地点:丹东市技师学院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1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3:30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的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五、报名所需材料
详见丹东市技师学院官网和丹东市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咨询——技能认定。(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
六、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情况,收费标准如下:
级 别 | 理论考试 | 技能考核 | 综合评审 | 合计 |
一级 | 50 | 370 | 200 | 620 |
二级 | 50 | 270 | 100 | 420 |
三级 | 50 | 250 | 300 | |
四级 | 50 | 190 | 240 | |
五级 | 50 | 140 | 190 |
七、证书发放:考试通过后60个工作日
八、证书查询: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全网联网信息(https://zscx.osta.org.cn)
咨询电话:3184851